Selon la loi, peut être réputée avoir commis un crime contre la paix toute personne qui occupait un rang hiérarchique élevé dans la vie politique, civile, militaire (y compris l'état-major), financière, industrielle ou économique de l'Allemagne ou de l'un de ses alliés, cobelligérants ou pays satellites (par. 123).
该法令规定,如果某人
德国、其同盟国之一、共同交战国或卫星国担任高级别
政治、行政或军事(包括参谋部)、财政、工业或经济职务,他则被视为犯下危害和平罪(第123段)。


战

战国
1914—1919年那场战争中,法国和英国曾是
想词
,
护人之外,记录情况和寻找
,法

瓦第四公约意义
容亦不代表本软件的观点;若发现问题,欢迎向我们指正。
的


、词性分类均由互联网资源自动生成,部分未经过人工审核,其表达内容亦不代表本软件的观点;若发现问题,欢迎向我们指正。
1914—1919年那场
德
卫星

务,他则被视为犯下危害和平罪(第123段)。
过人工审核,其表达内容亦不代表本软件的观点;若发现问题,欢迎向我们指正。
英国曾是联合作战国,共同向德国开战。
平罪(第123段)。
的义务也适用于日内瓦第四公约非缔约国的国民,
向德国开战。
词
盟的,联盟的;
盟国之一、共

的政治、行政或军事(包括参谋部)、财政、工业或经济职务,他则被视为犯下危害和平罪(第123段)。
词:
、
内的受保护人之外,记录情况和寻找的